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管理,提高工作站的运行质量,根据《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》(杭科协〔2013〕49号)的相关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常规性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常规性考核对象:2009年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(3家)、2010年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(7家)、2011年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第一、二批建站单位(28家)、2012年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第一、二批建站单位(13家)、2013年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第一、二批建站单位(15家)、2014年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(9家)。
具体名单见附件1。
二、考核依据
《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》(杭科协〔2013〕49号),《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考核办法》(杭院协〔2013〕1号)。
三、考核内容
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,工作站在平台建设、运行及成果产出等方面的工作情况。
四、考核材料
1.根据本通知附件2《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考核材料(常规性考核)》准备纸质版的考核材料,建站单位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性。考核材料需经区、县(市)科协出具考核意见并盖章,市属建站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考核意见并盖章。
2.登陆网上考核系统(http://www.hzkjzx.org.cn/)填写表格,并将《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考核材料(常规性考核)》形成PDF文件后以附件的形式上传。
3.网上审核通过后,请将《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考核材料(常规性考核)》(纸质版)一式一份、电子版(PDF)一份,于2017年3月31日前提交杭州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,逾期未提交的,视为放弃参加考核。
4.参加常规性考核的建站单位只需提交本次考核期内的相关材料,已在以往年度考核中提供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。提供的相关资料与数据必须与院士专家工作站相关。
五、考核形式及程序
1.考核采取书面材料、实地抽样或委托第三方抽查评估相结合的形式,具体考核日程安排另行通知。
2.考核材料经杭州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初审后,提交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评审,评审结束后公布结果。
附件:1.
参加常规性考核单位名单.doc
2.
杭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考核材料(常规性考核).doc
杭州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
2017年3月8日
(联系人:姚雁、申屠垠,联系电话:85061621,电子邮箱:hzkjzx@vip.163.com)